2004年11月1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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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超期五天遇祸自掏五千
余三军 楼贤能

  宁波消息 11月15日上午,宁波鄞州区姜山镇人王某驾的小货车越过了道路中心实线,不仅自家车受损,还将对面驶来的轿车撞坏了。
  经现场勘查,民警认定事故由王某负全责。保险公司派员仔细查看了两车的“伤势”,得出结论是,要将轿车恢复原样,至少需要5000元。见保险公司的人到场,王某一颗悬着的心也放下了:“幸好买了保险,不然就惨了。”他赶紧回家拿出保险单,打开一看却傻了眼——保险单已在5天前到期了。没办法,王某只能将苦水往肚里咽,自掏腰包拿出了5000元钱。
  据交警部门介绍,在处理交通事故中,像王某这类吃自己亏的事例还真不少。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,有的是车主疏忽大意,没留意保单的期效;有的是明知保单过期,却心存侥幸想拖一拖再说;有的则是嫌保险费用提高,见没人来催也就不续。
  对此,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和车主,车辆保险事关行车和他人安全,绝对疏忽不得,要经常留意自己车辆的保险单,赶在保单过期之前做好续保手续,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,出了意外才后悔莫及。(余三军 楼贤能)